JavaScript 是世界上最流行的編程語言。這門語言可用于 HTML 和 web,更可廣泛用于服務器、PC、筆記本電腦、平板電腦和智能手機等設備。
JavaScript一種直譯式腳本語言,是一種動態類型、弱類型、基于原型的語言,內置支持類型。它的解釋器被稱為JavaScript引擎,為瀏覽器的一部分,廣泛用于客戶端的腳本語言,最早是在HTML(標準通用標記語言下的一個應用)網頁上使用,用來給HTML網頁增加動態功能。
在1995年時,由Netscape公司的Brendan Eich,在網景導航者瀏覽器上首次設計實現而成。因為Netscape與Sun合作,Netscape管理層希望它外觀看起來像Java,因此取名為JavaScript。但實際上它的語法風格與Self及Scheme較為接近。
為了取得技術優勢,微軟推出了JScript,CEnvi推出ScriptEase,與JavaScript同樣可在瀏覽器上運行。為了統一規格,因為JavaScript兼容于ECMA標準,因此也稱為ECMAScript。
它最初由Netscape的Brendan Eich設計。JavaScript是甲骨文公司的注冊商標。Ecma國際以JavaScript為基礎制定了ECMAScript標準。JavaScript也可以用于其他場合,如服務器端編程。完整的JavaScript實現包含三個部分:ECMAScript,文檔對象模型,瀏覽器對象模型。
Netscape在最初將其腳本語言命名為LiveScript,后來Netscape在與Sun合作之后將其改名為JavaScript。JavaScript最初受Java啟發而開始設計的,目的之一就是“看上去像Java”,因此語法上有類似之處,一些名稱和命名規范也借自Java。但JavaScript的主要設計原則源自Self和Scheme。JavaScript與Java名稱上的近似,是當時Netscape為了營銷考慮與Sun微系統達成協議的結果。為了取得技術優勢,微軟推出了JScript來迎戰JavaScript的腳本語言。為了互用性,Ecma國際(前身為歐洲計算機制造商協會)創建了ECMA-262標準(ECMAScript)。兩者都屬于ECMAScript的實現。盡管JavaScript作為給非程序人員的腳本語言,而非作為給程序人員的腳本語言來推廣和宣傳,但是JavaScript具有非常豐富的特性。
發展初期,JavaScript的標準并未確定,同期有Netscape的JavaScript,微軟的JScript和CEnvi的ScriptEase三足鼎立。1997年,在ECMA(歐洲計算機制造商協會)的協調下,由Netscape、Sun、微軟、Borland組成的工作組確定統一標準:ECMA-262。